为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日前,市政府决定全面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计划到2014年底,全面完成六安中心城区、各县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工程建设、拆除工程等)、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放、园林绿化与养护、裸露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等扬尘污染防治。
据了解,本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主要依据《六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扬尘污染治理机制,着力解决扬尘污染问题,不断改善空气质量。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有关媒体记者,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每月对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一次明查,同时开展不定期的暗查。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各项措施的负责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媒体曝光。对群众举报强烈且整改不力的,依法依纪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负责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不执行上述各项措施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