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政资金使用风险,结合市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市财政局代市政府草拟的《六安市直部门财务统管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印发。
该方案依据单位财务核算现状及业务管理特点设置三种统管模式:主管部门集中统管制、部门单位独立核算制、社会中介机构代理会计核算制。核心主体是主管部门集中统管模式,分集中管理、一本账核算,集中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核算、分级审批三种类型。纳入财务统管范围的市直部门单位共214个,其中83个实行主管部门集中统管、91个实行部门单位独立核算、40个选择社会中介机构代理会计核算。
市直部门单位财务统管工作自2014年6月1日开始,分确定统管模式、具体组织实施、统一核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10月1日起各部门单位按方案确定模式规范管理。市财政局自身立足先行,预计8月起实行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
方案制定过程中,市财政局从加大宣传和解读力度入手,向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直至登门征求意见,局主要领导带队到相关部门对接会商,主动宣讲政策,寻求理解配合,以优质服务帮助市直单位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