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防办获悉,根据气象部门预报,6月30日至7月3日,我市将再次迎来一轮强降雨过程,为应对此轮强降雨,我市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并派出8个工作组分赴城区及各县区督导防汛工作。
据市防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气象部门预报,6月30日至7月3日,我市将再次迎来一轮强降雨过程,降雨量在100毫米到140毫米,局部地区达160到200毫米,防汛形势趋于严峻。为全面做好此轮强降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鉴于省防指已于6月28日20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市防指决定自6月28日20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同步提升为Ⅲ级,并印发了《关于立即赴县区指导防汛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市防指派出8个分别由市级领导同志带队,市防指成员参加的防汛工作组,于6月29日起赴各县区和六安城区督查、指导当前防汛工作。
各防汛工作组重点督查各级防汛责任人在岗在位、尽职履职情况,打通防汛责任制落实“最后一公里”;督查防洪风险隐患排查与处置情况,全面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督查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防御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度汛;督查防汛值班值守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令行禁止。
同时,市防指还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制落实,强化防汛会商预警,落实防汛预案,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加强堤防巡查排险,强化应急值守,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