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市直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近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市直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明确办理程序。科级职务的任用,事前应履行职位职数、任职资格审核手续,事后应履行任职备案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科级领导职数审核由市编办负责,科级非领导职数审核,党群系统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政府系统由市人社局负责。二是明确办理时限。《通知》分别对科级职数审核、任职资格审核、事后任职备案等环节的办理时限做了具体规定,其中职数审核环节,市编办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对干部人事工作中不按程序操作,严重违规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追究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相关人员的任用。
下一步,市编办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把好源头关,严防超职数配备干部,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