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67号),我市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于9月1日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确定56个证件纳入改革范围,切实解决涉企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此举标志着商事制度改革向深水区和硬骨头发起了挑战和攻坚,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注入动力、添加活力。
“多证合一”改革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五证合一”改革相同。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被整合的证照事项,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全部放在核发营业执照后,再由有关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凡是能够由市场主体承诺达到法定条件,并自愿承担违法后果的事项,不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再设置现场核实环节。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让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
下一步,市工商质监局将积极探索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监督管理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依法登记,依规监管,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助力,以更好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