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健康脱贫工程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质量和效率,惠及特困群众大重病患者,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市民政局与市人社局共同努力,完成了系统对接、救助政策标准制定,重点救助对象信息录入标识、系统救助测试等方面工作任务。近日,市民政局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执行全市统筹“一站式”医疗救助政策标准的通知》(六民社救〔2017〕14号),自2018年元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
《关于执行全市统筹“一站式”医疗救助政策标准的通知》的制定出台,一是在我市首次实现了医疗救助政策标准的市级统一,改变了过去各县区医疗救助政策多样、救助标准参差不齐,救助水平偏低的混乱局面,为全市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等特困群众提供了统一的均等化医疗救助政策服务。二是标志着我市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系统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系统真正实现无缝对接,解决了过去我市医疗救助“一站式”系统覆盖范围不全面,定点医疗机构层级低,救助效率低,无法实现异地救助结算等问题,实现了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同步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在一个窗口、一张结算单上完成报销补偿和救助结算工作,真正实现了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医疗救助服务。三是表明了我市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全面完成了全市重点救助对象的精准录入,在社保系统中精准标识,纠正了过去在系统救助过程中时常出现的对象不准、身份不清、与医保无法对接,导致医疗救助“一站式”不能及时救助,甚至无法救助等问题,实现了全市重点救助对象患病住院、门诊及时便捷精准救助。
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系统升级改造,是探索医疗救助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尝试,是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健康脱贫工程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全面实施后,必将进一步方便惠及广大特困群众,有效解决看病难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