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7年底,全市共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524处,其中规模水厂(日供水1000吨以上)84座,解决34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覆盖率由2007年底的29%提高到2017年底的81%。
一是规划引领,抓好区域布局的顶层设计,做好与区域供水、水源地保护、新农村建设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以县为单位,陆续兼并整合27个小水厂。切实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问题,2017年底,228个贫困村实现自来水村村通,50.13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等,从工程设计、审批、招投标、项目验收等各环节规范管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现场督查等方式,确保建管任务完成。三是注重水质,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合理划定水源保护区和饮水安全工程保护范围,千吨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达93%,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做好日常水质检测工作,近5年,共投入144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水质检测,配备水质检测人员33人,累计完成122人次的岗前培训。四是建管并重,县区均成立了工程专管机构,并出台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建立了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制度,每年落实维修养护经费不低于年度投资额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