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林长制改革,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围绕护绿、管绿两大任务,建立警技合一的护绿、管绿责任体系,切实做到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不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我市积极创新林长制管护责任体系。在省级建立“一林一警”责任制度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拓展创新,建立警技合一的护绿、管绿责任体系,包括:“一林一警”(森林公安民警)、“一林一员”(联络员)、“一林一技”(技术专家指导组)责任体系。同时,我市要求各县区参照市级做法,建立护绿、管绿责任体系,并将护林员、林业技术员纳入到护绿、管绿责任体系中,实现护绿、管绿责任体系全覆盖。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要求市级将林长、责任区民警、联络员、技术专家指导组落实到网格中,与林长责任区衔接,一个林长责任区即一个网格,并明确林长、责任区民警、联络员、技术专家指导组的职责,形成覆盖市、县区、乡镇、村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实施网格化护绿管理。与此同时,我市认真落实“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责任体系,整合基层林业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所技术人员、护林员、村民组长作用,建立协作机制,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一区一域都有专员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