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从市委编办了解到,我市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基本完成。截止3月底,改革中涉及的机构挂牌、班子配备、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全面完成。
完成机构挂牌。 2月15日至20日,市级机构改革中组建、重新组建、优化职责的33家部门(单位)陆续挂牌,新组建部门人员已全部集中办公。完成领导班子配备和人员转隶。2月中旬前,47家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全部配备到位。3月20日前,全面完成人员转隶工作,共转隶384人。印发“三定”规定。市直47家党政机关和12家涉改事业单位中,重新开展“三定”的40家,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18家,暂不调整的1家,国“三定”方案以市委办或市政府办文件印发。同步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同步理顺市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置;推进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严格对照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依规界定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按照根除“事业局”的要求,7家市政府直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同步完成;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综合执法估制改革的要求,正在积极做好机关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