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救济制度,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凡属我市农业户口的农民,以户为单位(公安户口为根据)均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五年来成绩显著
我市新农合制度自2007年实现全覆盖以来,新农合制度日益完善,补偿方案日趋健全,筹资水平不断提高,补偿受益面逐渐扩大,补偿水平稳步提升,新农合运行成效显著,有力减轻了参合患者就医负担,有效改变了农民“小病拖、大病扛、扛不住了见阎王”的就医状况。
据统计,自新农合实施以来,我市农民参合人数逐年稳步上升,从2007年的478.03万人上升到2012年的581.9万人。在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逐步加大对新农合的支持力度,人均筹资水平逐步增加,由2007年的50元增加到2012年的290元。今年,各级财政补助由2007年40元提高到24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50元。
近五年来,参合农民累计受益9826932人次,累计支出补偿资金297057.7万元,受益率由2007年的7.9%提升到2011年的77.6%。
在组织结构建设上,全市形成了市、县、乡三级新农合医疗组织领导体系和监管体系。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中央、省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和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了新农合基金安全管理制度。在医疗卫生服务监管上,逐步形成了卫生部门主管,多部门监督,全社会参与的服务监管机制。
今年惠民程度再度提高
据了解,2012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9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32元,省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81元,县(区)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7元,参合农民个人缴纳50元。
2012年我市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剐为100元、400元、500元、700元。V类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不得低于700元。参合农民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