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农村幼儿“入园难”问题,省政府将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列入2012年民生工程,目前我市正采取切实措施,全力实施。
据了解,2012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共33所,改建面积75223平方米。其中裕安区9所、26346平方米,金寨县2所、1098平方米,舒城县1所、1500平方米,霍山县2所、2119平方米,寿县8所、19440平方米,霍邱县10所、24300平方米,叶集试验区1所、420平方米。
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标准为每平方米500元,中央、省、县(区)财政按6:2:2比例分担。2012年,我市获中央财政补助2256万元、省财政补助752万元,县、区财政将配套753万元。
据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必须对闲置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及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对闲置校舍进行加固改造,确保改建一所,合格一所。目前,我市2012年改扩建项目具体规划已经报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正在实施。
在项目实施的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将加强对学前教育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各地将对纳入改建项目的闲置校舍先行进行排查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按照幼儿园保育教育对园舍的功能要求,制定改建方案,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施工。项目实施将借鉴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的成功经验,继续坚持以县(区)为主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通过实施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的民生工程项目,努力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我市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将得到全面加强,农村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将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