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立即约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严格按照招投标合同文件规定保质量抢进度,同时围绕工期,制定工程关键时间节点计划,并要求项目单位作出承诺。为确保工程进度,市重点局还积极组织召开在建项目调度会,进一步严明责任,提出要求。对不遵守会议纪律、无故缺席的,根据招标文件合同规定,对相关建设公司通报批评,并各处罚金1万元。
针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质量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的,立即进行查处。强化跟踪督查,对每个项目明确一名联系人和一名现场负责人,实行蹲点驻守,坚持白天巡查和夜间督查相结合。对312国道南、北侧人行道工程等重点项目,实行跟班作业,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吃住在项目现场,旁站监管,死看硬守,确保工程进度。下一步,将对项目进度和质量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约谈三次以上的,进行清场,并建议列入市重点工程招投标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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