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公开询价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项目技术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六安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2025年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2. 项目地点:六安市皋城路409号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4. 最高限价:35000.00元
二、项目需求及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注意事项及数量清单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应保证竞标价格的合理性,如中标后因自身问题不能执行合同的,我单位将拒绝该投标人竞标我单位以后同类采购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各报价单位应根据附件需求,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以及附件要求材料密封后一式三份递交本中心(可邮寄);报价文件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 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询价程序的行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价函递交时限
2025年8月26日17:00点前(邮寄送至时间迟于规定时间拒收)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各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价文件,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集中进行评审,在完全符合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评标价法确定采购供应商,并将结果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布。
七、联系方式
单位: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六安市皋城路409号 联系人:李兴邦 0564-3380815
附件.docx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