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县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地防〔2009〕2号)文件的要求,我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印发了《六安市县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实施计划》(六市地防[2009]3号)和《六安市县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六市地防[2009]4号)。市地病办牵头,组织卫生、盐务管理等有关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防治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了“六安市县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小组”,在各县区完成自评基础上,于1月22日至27日分两组对我市五县两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
市考核评估组严格按照县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指标,采用听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调查方法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显示:我市各县、区在组织领导、碘盐管理、监测与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四个方面的考核评估总分均达到80分以上;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5%以上;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100µg/L,小于20µg /L的比例为1.13%。经考核评估后确认:我市五县两区为“达标县、区”,考评评估报告和统计附表已报送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地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