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检查组,对市直和县辖区部分药品批发企业生物制品购销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组着重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整改,企业有关人员是否了解有关生物制品管理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冷库、并具有五个自动功能,生物制品购进渠道和票据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是否具有制冰设备及冷藏运输设备,生物制品销售对象是否具有生物制品经营使用资质,生物制品储存养护是否符合规定,自查缺陷项目是否已整改到位。从检查看,全市大多数药品批发企业,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开展生物制品流通秩序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生物制品流通秩序,强化了药品经营企业生物制品质量管理,为保证人民群众在流通环节购用生物制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
来源:六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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