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狂犬病疫苗接种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中心始终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进狂犬病疫苗,对购进的每批次疫苗均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对运输和储存中的疫苗均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冷链运输和管理。
为规范狂犬病等二类疫苗供货渠道,市卫生局已于2008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疾控中心严格按照常规渠道从市疾控中心购进狂犬病疫苗,保证了疫苗质量。截止目前,尚未接到因接种狂犬病疫苗而引起不良反应的报告。
我市共有“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198个,均已配备齐全了冰箱等冷藏设备,接种人员均持证上岗。为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不慎被犬等动物咬伤或者抓伤,请到六安市卫生局批准的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接种狂犬病疫苗。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来源:药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