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2009年度中央补助我市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疟疾防治项目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市卫生局卫防秘﹝2010﹞6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由分管主任带队,于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我市各县区2009年度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疟疾防治项目工作执行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主要了解各县区项目的组织管理落实、执行进度和经费到位使用以及资料收集整理情况。督导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每个县区抽查两所乡镇卫生院了解发热病人血检、现症病人处置以及抗疟药品保管使用情况。
督导结果显示:各县区均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领导组织,举办了疟原虫镜检技术培训班,项目经费已足额拨付到位,血检任务完成较好。
在督导中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发热病人血检率低,血片制作和镜检登记不够规范,个别乡镇卫生院未挂镜检挂图,血片未按要求留存。金安区和舒城县血检工作任务进度滞后。根据上述问题,督导组建议:各县区要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加强技术培训和项目工作资料整理,力争在年底前顺利完成疟疾项目工作任务。
来源:地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