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中心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经六安市人民政府18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我中心成立了相应组织,对照省财政厅、物价厅(皖价〔2008〕18号)文件规定,对目前我中心的有关涉企收费进行了认真梳理,提出本单位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意见,获得了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准。
在公布的《六安市市级2015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中,内容涵盖环保、国土、物价、交通、质检、水利、卫生、法院、海关等17个部门38个收费项目。其中,涉及我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获批。
我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范围和对象为有毒有害因素监测、卫生学评价、医疗保健、卫生用品单位消毒监测等其他技术服务的申请企业。
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防护检测,收费项目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防护检测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