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安徽省公安厅第七处朱处长在市公安局和金安区分局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来我中心理化检验科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
督查组详细查看危险化学品储存点的安全状况、储存的条件、管理制度、记录台账,安全监控和消防措施等,对我中心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一些细节上的不足,如剧毒物品存放柜无明显警示标识和存放间需加装防盗门窗等。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我中心相继制定了《实验室安全及保密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进行了学习和公示。同时购置保险柜,防爆安全柜、防酸安全柜、防燃安全柜,按标准化的要求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储放。
通过制度化、标准化和安全的防护装置保证了理化检验科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力的避免了因储存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