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预防接种工作,充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减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纠纷发生,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近日,我市统一规范了《六安市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
自2015年以来,我中心将统一知情同意书范本作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相继组织省、市免疫规划及法律专家,以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等形式,最终建立全市统一的《六安市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范本,向各预防接种单位推荐使用。
统一版本的预防接种告知书,用更通俗的语言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旨在帮助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告知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知情同意书等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该项工作于今年9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行,迄今为止各县区陆续完成统一印制并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