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近日,由市医保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六安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享受门诊用药保障。
一是明确保障范围。凡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同时又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标准。
二是确定保障待遇。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的药品报销比例为55%;“两病”门诊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为150元,半年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为75元,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
三是规范申报程序。参保居民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治疗方案及处方,在参保地联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下月起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
四是加强用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对“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药物,按最新版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建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对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基本医保政策,有效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