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2004年出台的《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终期考评,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为指导下一步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下发《规划》终期考评方案,要求各地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情况,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考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期保质完成考评工作。
重点地方病有四种
地方病是指在一定地区内发生的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和与不利于人们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疾病的总称。目前,列入《规划》的重点地方病主要有四种: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和大骨节病。
根据《规划》的终期考评方案,本次考核评估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由市级、省级、国家级考评组逐级对下级报送的考评结果进行抽查,其中,县级于2010年10月底之前完成;市级于2011年2月底之前完成;省级于2011年4月底之前完成;国家级考评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
考评内容有三部分
考评方法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考评等。
考评内容有三部分: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其中,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包括:省级和县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情况;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实施改水、改水工程运行、水氟含量和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等情况;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后期管理和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等情况;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情,病区村实施改水、改水工程运行、水砷含量和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等情况;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改炉改灶、后期管理和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等情况;大骨节病重病区村的病情及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情况等。
考评有具体指标
碘缺乏病。已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省(区、市)有95%以上的县(市、区、旗)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未实现和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省(区、市)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且95%以上的县(市、区、旗)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70%的病区村完成改水,其中有90%的中、重病区村完成改水;病区的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改炉改灶率达到75%,居民炉灶正确使用率达到95%以上;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所有病区村完成改水;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所有病区完成改炉改灶,居民炉灶正确使用率达到95%以上;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大骨节病。95%的大骨节病重病区村儿童大骨节病X线检出率降到20%以下。
相关背景
《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于2004年出台,设定的总目标是到2010年,全国95%以上的县(市)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发病水平显著降低。《规划》同时提出了四种地方病具体的防治目标。卫生部要求,依据防治目标完成情况,本次考评将以省为单位判定某种地方病为“完成规划目标”或者“未完成规划目标”。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