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疾控〔2012〕44号
各县区疾控中心,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疾控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起有利于疾病预防控制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更有效地为疾控事业发展服务,现将2012年1-6月份全市疾控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见附件),并就做好2012年下半年度疾控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疾控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疾控信息工作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把握全局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大宣传的有效途径,加强疾控信息工作,是服务当前疾控工作决策和决策实施的必然要求。各县区疾控中心、中心各科室要充分认识疾控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推动疾控改革与发展、维护人民健康的高度,增强做好疾控信息上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强和改进疾控信息上报工作。
二、明确疾控信息报送任务和要求
(一)信息报送任务:各县区疾控中心每月至少报送信息1篇,每月至少报送一期简报,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篇信息、办公室每月至少制作一期简报。
(二)报送内容:重大目标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重要工作动态,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人才培养、继续教育、专科建设、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本单位发展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重大突发公共疾控事件;其他应当通过信息渠道反映的各类信息。
(三)报送原则:一要确保真实性。反映的事例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二要提高准确性。对所报的信息要加强分析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信息要恰如其分。三要讲究时效性。各单位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具有敏锐、强烈的信息意识,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要快、传递要迅速,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确保在第一时间报送到位。四要注重全面性。要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反映情况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和新意,努力做到信息要有新情况,新内容,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文字要精练,并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三、落实疾控信息报送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疾控信息工作组织领导。为有效开展疾控信息上报制度工作,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分管领导亲自抓,把疾控信息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整体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统筹规划,统一安排,使其成为抓落实、求实效工作的组成部分。
(二)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疾控信息工作有专业性,要挑选宣传意识强、有一定写作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上报信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单位,职务),于2012年7月15日前反馈到市疾控中心办公室。
(三)注意区别保密信息与非保密信息。对涉及传染病、瘟情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内容,采用内部信息方式进行上报,且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递,防止造成信息泄密,影响经济社会稳定。
四、建立健全疾控信息报送机制
疾控信息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办公室定期对疾控信息上报情况进行统计,对未按要求未定时报送信息,出现漏报、迟报、工作敷衍了事等问题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年末由办公室对信息上报进行汇总审核,纳入2012年度相关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